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南通商标注册_代理_申请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南通鑫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作者:南通鑫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14 08:31:45

一标多类南通商标注册往往是很多大企业会选择的一种商标保护方式。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说一下一标多类商标的优缺点。

1、缺点:贵!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一标多类申请的申请费仍按类别的数量进行收取。这就是与许多国家规定不同的地方。一些其他国家可能对于一标多类的费用有所优惠,但是在我国,不仅是申请注册商标,而且后续的变更登记、转让申请、许可备案、续展等,商标局的申请费也仍以现行标准根据类别的数量进行收取。因此,对于一标一类和一标多类,在费用上差别还是很大,对于很多新企业来说资金是一个问题。不过,这个资金和将来被侵权导致的品牌价值损失比是九牛一毛了。

2、优点但是,一标多类申请仍旧有着它特有的优势。由于一标多类注册只有一个注册号和一个注册日期,这给管理工作带来便利。然而,该种便利是基于将来商标注册不会有任何分割的情况下的。举个例子,如果将来有人对该一标多类申请中的部分商品或服务提出异议,或者将来商标注册人想将该申请或注册中的一部分商品或服务转让给他人时,是不能将该申请一分为二的。总的来看,一标多类商标注册申请的优点有,比如说日后想从事其他类别的产业,就不需要另行注册该商标了。但是综合考虑,一标多类的保护方式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建议大家在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

3、怎么选可以先从企业的规模已经将来所要涉及的市场领域来决定,如果是大品牌,要涉及的类别特别多,就建议全类注册,如果是小企业,可以先考虑注册和经营的类别相关相近的类别,然后再慢慢扩大注册范围,但是一定要持续观望整个市场,要对新出现的各个品牌做研究,避免被人抢注的风险。

商标之所以弥足珍贵,是因为商标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获取商标有两种方式,一是到主管部门申请南通商标注册,二是采用商标转让方式。提醒您,想要获取新的商标,需要严格按照商标注册流程进行,材料需严格按照要求准备齐全。

一些企业自己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标注册,但是由于缺乏办理经验,对商标注册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都不明确,甚至会因为材料准备不齐全等细节问题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因此,对于没有商标注册经验的企业而言,还是找一家信誉好的商标注册代理公司比较靠谱,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成功注册商标后该注意什么问题?

(一)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二)商标注册人不能随意的更改商标标识商也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三)商标可以许可使用,但是必须签订许可合同,并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限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四)商标可以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的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保证

(五)注册商标必须在其核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内使用,否则是假冒注册商标。

(六)注册商标需要在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按照规定办理续展申请。

商标是企业最响亮的名片,所以企业在申请商标注册前应该备好功课,小编建议您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成功注册商标后要做好商标的经营使用环节,时刻保持商标保护意识,做到不侵犯他人商标,遇到商标侵权事件时积极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商标权益。

现在很多中国企业的实力已经越来越强大了,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实力,因此很多企业跨入国际市场,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很多企业会申请外国的南通商标注册,那么该怎么申请国外的商标呢?

中国企业申请外国的商标注册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根据每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委托该国的商标代理组织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但这种申请每次只能取得一个国家的商标注册,从申请到取得注册的时间从一年到五年、六年不等。另一种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这种注册比较方便,一次申请可指定多个国家,只用提交一份申请,统一缴纳申请注册费用,一般两年之内都可以完成,但这种申请需要具备一些前提条件。实践中,我们说的商标国际申请一般都是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但是中国企业在海外商标注册是有一定条件的。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的,首先要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

2、在中国有住所。

3、拥有中国国籍。

商标文字有部分不同,但读音相同或字形近似且无含义,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例如情未了与清未了,乐多与多乐多,尤维斯与尤为斯,长青与长清;绿康与绿尔康。商标虽然读音相同,但字形字意不同,不会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例如明明与铭铭,亮亮与靓靓。两商标含义相同,都是指同——事物,但其读音和字形不同,商标整体结构区别较大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荷花与莲花,水葫芦与凤眼莲。

商标文字相同的多音字商标,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例如家乐JIAYUE与家乐JIELE。

商标文字所表述的含义相同,仅在前后、中间加上数词、形容词或副词,并未改变含义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例如金鳄与金鳄王,爽爽’与爽一爽,动力与新动力,绿珠与绿明珠,美邦与美邦红,美佳与美佳佳,佳味与佳味香,趣香与趣脆香,大富豪与富豪。但两商标文字前后、中间增加其他词汇,改变了含义,所指事物不同并确有其事物的,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例如白云与白云山。

商标文字及字数相同,左右颠倒排列后未改变含义,或者无特定含义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例如民大与大民,东汇与汇东。

商标汉字与拼音商标一‘般互不判为近似商标。例如汉水与HAN—SHUI,蓝天与IANTIAN。但是已注册的商标有特定的含义或是驰名商标的一般要判近似,例如中山舰与ZHONGSHANJIAN,海尔与HALER。

拼音商标与该拼音和汉字组合而成的商标,不论汉字与拼音是否对应,一般判为近似商标。例如飞云DASHAN’’与DASHAN。


 

上一篇:驰名商标存在的优势

下一篇:怎么办理商标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