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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南通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查询:查询所要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中文和英文及图形.根据申请人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查询有无相同或近似商标已注册在先。
2.查询方式:自愿原则
(1)通过商标查询系统免费查询(30分钟)
(2)在国家商标局查询商标档案(1个工作日)
3.整理商标图样、制作申请商标报件。(1个工作日)
4.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的注册申请并取得受理。(30个工作日)
所需文件:
1 、自然人为申请人的,需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团体、组织为申请人的,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拟申请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
3 、清晰的黑白商标图样10张(若指定颜色则需彩色图样10张,黑白墨稿2张),规格为5cm×5cm 至10cm×10cm 之间;申请立体商标注册的,需提供能够反映该商标立体效果的清晰照片10张;
4 、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当前,我国的经济活动中,有些不法商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情形较多,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法律尚无明确规定,相关司法解释亦未具体列举,按照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然而,现实生活中此类商标侵权案件高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果不将其纳入刑法规制范畴,仅以民事侵权行为处理,就使得当事人违法成本很低,而注册商标所有人的维权成本增加。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利益,注册商标所有人向法院提起商标维权的民事诉讼,取证、起诉,都将耗费其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刑法第213条规定假冒注册商标必须是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由于此类商标侵权人是使用注册商标的部分内容,与注册商标并不完全相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商标侵权行为一般不作犯罪处理。
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列举。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中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具体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列举和兜底的形式作了相关解释。显然,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行为,不属于前3条列举的情形,最多属于第4条的兜底条款(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的情形。
由于不同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对该兜底条款的理解不同,导致适用也不同,因此,司法实践中对此类侵权行为是否适用该兜底条款时,一般持谨慎态度,难以入罪。针对上述情况,笔者建议对《意见》进行完善,将此类商标侵权行为明确列举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之一。
即将《意见》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形由原先的4条增加为5条,前3条的内容和序号不变,新增加的一条作为第4条,表述为:使用注册商标部分内容的。原第4条兜底条款内容不变,序号相应变更为第5条。
从在先企业字号所有权人的角度,应当考虑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即“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条款来进行维权。一般来说,具备以下几个条件的,构成侵犯他人在先企业名称、字号权:
(1)企业名称的登记日、使用日早于商标注册申请日。实践中通常都使用企业工商登记资料加以证明。
(2)该企业名称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实践中通常使用企业宣传资料、使用时间、经营业绩和规模等来证明企业的知名度。
(3)该商标注册与使用可能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可能使在先企业名称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所谓的“导致混淆”,是指该商标注册和使用会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来自企业名称权人,或者与企业名称权人有某种特定的联系。认定是否混淆,要考虑企业名称的独创性和企业的知名度。企业名称的独创性越高,企业的知名度越高,相关公众混淆的可能性就越高。
(4)使用该商标的商品与企业名称权人提供的商品原则上应该是相同或类似的。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所说的“企业名称”具体包括:依法在工商等企业主管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依法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企业的名称以及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
常见的商标变更手续包括「地址变更」和「名义变更」两种,办理商标变更手续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网上申报,所有资料提供电子文件即可通过商标网报系统快速递交至商标局;另一种是申请人自己填好并打印商标变更纸质文件,并将纸质文件递交至商标局受理窗口。商标变更费用:每个类别受理官方收费为250元人民币商标变更时间:46个月。
一、地址变更所需材料地址变更在商标管理中是非常重要却又常常被商标权人忽视的一个问题,商标注册成功后的撤三和无效宣告等商标事务,商标局将不再通过原商标代理机构,而是直接通过邮局挂号信向商标的原注册址邮寄文件,若公司无法收到商标局的挂号信,可能丧失答辩机会并失去商标权。
二、名义变更所需材料变更申请书最新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加盖公章)注意:办理变更商标名称所需材料在变更商标地址所需材料的基础上新增了工商变更证明盖公章。
如果想在注册一家财富管理公司,从事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该如何办理呢?小编今天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注册财富管理公司的条件、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资料。 注册财富管理公司所需材料如下: 1、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联系方式、照片各两张 2、拟设立公司的名称5个以上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5、注册地址: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或房屋产权证明 6、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7、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
注册财富管理公司流程: 1、工商名称预先核准 2、准备工商登记注册材料 3、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刻制公章及其他所需印章 5、开银行基本账户 6、核定税种、购买发票 注册财富管理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金融信息服务;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金融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在商标保护的实践中,显著性不可能像算术一样严格量化。“某一标志在什么时候具有强的显著性,不可能作出一般的描述,比方说,通过设定一个百分比,当视某一标志为商标的消费者达到该百分比时,该标志就具备了显著性。”
一、显著性越高的商标,例如“柯达”,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越深,同样,“柯到”也越有可能让消费者联想到“柯达”。如果允许“柯到”成为注册商标,就有可能会导致消费者的混淆,消费会想这两个商标可能来源于同一生产厂家或者两者存在一定的关系,从而可能会影响到“柯达”的商誉。
二、商标的显著性越多,消费者就越有可能认为携带该商标的所有类似商品或服务均来自同一家公司。因此,对于显著性较高的商标,必须阻止市场上出现来自不同厂家的类似商标。
三、一家公司在某个商标上投入的时间和推广费用越多,就越有必要对此商标进行充分的保护。即使商标显著性较弱,但是如果随着时间的推进,大量消费者已经认可了商标的识别性,则该商标的显著性便得以增强。 很明显,如果市场上所有的消费者都意识到某个商标所标示的是相关产品的制造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则该商标是强商标,相反,如果没有人认为该标志具有上述功能,则它根本不具备显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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